从唐山市教育局获悉:唐山市教育局公布“关于2017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2017年市区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今年市区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为11540人,比去年多760人。
原市区考生报考的具体要求如下:
①原市区范围内的考生必须具有原市区户口。
②原新区与原丰润县考生资格的界定由丰润区教育局负责。
③户口在原市区、学籍在本校且初中三个学年均在本校就读的学生和初中阶段经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正常转学的,享受该校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标。
④户口在原市区、但在原市区以外学校就读的,需回户口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报名,不享受指标。
进城务工人员(农民工)随迁子女报考的具体要求如下:进城务工人员(农民工)随迁子女可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已在户籍所在地报名的除外。报名时,需提供初中学籍证明、法定监护人户籍证明、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证明、法定监护人在县级及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领取的《就业创业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务工证明等。具体报考条件与我市考生相同。
不符合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等相关政策的非本市户籍考生,不能报考普通高中一、二批志愿。
各县(市)和丰南区、丰润区、曹妃甸区的具体报考条件,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按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做出具体规定。
唐山市教育局举报电话:2821009、2801187、2801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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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对今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等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分为毕业考试、升学考试两部分,原市区实行“两考合一”,即升学考试科目不再组织毕业考试,升学考试成绩也作为毕业考试成绩;其它县(市)区“两考合一”或“两考分开”由各县(市)区自定。
(一)毕业考试科目设置及考试组织毕业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会话测试占40%,笔试部分占60%)、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生物(含实验操作)、思想品德(含民族团结教育)、历史、地理、体育。物理、化学、生物的实验操作成绩应占到总分的30%左右;生物、地理学科的毕业考试成绩按本课程内容全部结束时的考试成绩计算。
毕业考试的命题、考试由学校组织实施。各科考试成绩的呈现可以采用百分制,也可以采用等级制。毕业考试需安排在2017年5月15日以后进行,具体时间和组织形式由各县(市)区自定。
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已经参加职校春季招生的九年级学生,其毕业考试由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安排。
(二)升学考试科目设置及考试组织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两门学科)、文科综合(包括思想品德、历史两门学科)、体育、信息技术、理化实验操作,总分6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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