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2019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免考业务公告,公告中对免考申请的相关事项作了明确规定。河北教育考试院提醒各位考生,一定要注意业务办理时间节点,千万不要错过支付时间。
免考申请分为现场注册、网上申请、现场确认、网上支付四个步骤。现场注册时间为3月1日至6日(8:30--11:30,14:00--17:30),未注册的考生,须本人到报考点现场注册,获取初始密码后到网上申请。已注册考生可在3月1日至6日(8:00--22:00)期间登录(http://zk.hebeea.edu.cn/)网站,在线申请免考。申请成功后,考生本人须在3月1日至6日(8:30--11:30,14:00--17:30)和3月7日(8:30--11:30)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交材料。网上支付时间为3月1日至7日(8:00--22:00),未支付成功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免考申请。
同时,河北教育考试院提醒各位考生,此次申请免考业务的考生必须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考生本人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时,要认真核对“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信息确认单”上的内容并签字。申请免考在线查验未通过的“等级证书”和“其他证书”,需要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一份放入免考材料中,另一份和原件一起存放并提交)。考生提交的《学籍表》复印件应符合河北省免考规定中的相关要求,未按要求提交的本次不予免考。凡弄虚作假、提交虚假材料者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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