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公告,我省2016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面试的考生于6月15日8时30分至17时30分(星期三)到招考大厦五楼第三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
考生需提供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和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包括: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有中共党员要求的提供党委部门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到证等材料。)没有原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上需要经办人签字,注明复印时间并加盖原件存放单位的公章。应届毕业生提供《2016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人选将按照笔试成绩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者将追究责任。在公告规定的资格复审截止时间无故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联系人及电话:王晓明 15373019775
李晓霞 66005051(办公),18603238709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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