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邢台市区高中志愿填报温馨提示
一、志愿填报时间:2018年7月6日零点至7月8日24:00
二、考生和家长要理性选择到适合个人成长和终身发展的学校就读,并按要求填报相应志愿,在志愿填报规定时间内,志愿可以变更,超过规定时间,考生将无法填报或变更志愿。没有按要求填报志愿的,将无法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请每一位考生慎重填报每一批次志愿,凡被上一批次录取的学生,将无法录取到下一批次学校。
三、邢台中学(邢台精英中学)“新高考实验班”100人,第一批统招生100人收费标准与邢台市第一中学、邢台市第二中学相同,第二批140人收费标准按当年邢台市物价部门核准备案的收费标准执行。
四、参加中考并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录取学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普通高中就读机会,其它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否则将无法注册高中学籍。
五、外地市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到我市招生,须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按考生所在地市、县(市、区)招生工作要求和规定的程序以及招生计划进行招生。未在我市备案的外地民办高中一律不得在我市招生,违规招生、超计划招生的,邢台市教育局不予认可,将无法注册高中学籍。请考生选择外地民办高中学校时,一定要了解清楚是否是计划内招生,以免自身利益受到影响。
再次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非官方渠道发布的任何报考、升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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