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2025年中考报名须知

2025年邯郸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从3月6日开始,至3月15日结束。初中阶段学校在校生由所在学校组织,按规定时间在中考管理平台上报名。…

邯郸市2025年中考报名须知

      一、什么是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的通知》(冀教基〔2022〕12号)要求,自2022年秋季入学的初中新生开始,将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统一规范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

      二、中考报名时间和地点是怎样规定的? 

      2025年邯郸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从3月6日开始,至3月15日结束。初中阶段学校在校生由所在学校组织,按规定时间在中考管理平台上报名。

      往届生和社会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户口所在县(市、区)的社会报名点报名。

      在外地市就读回本市参考的考生携带原就读学校学籍表、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原就读学校证明信、户口本和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会报名点报名。

      三、考试科目及要求是什么?

      八年级考试科目为:地理、生物学笔试,生物学实验操作,信息科技。

      九年级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科目笔试,物理、化学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科目。

      处于休学状态的八年级在籍学生,复学后需参加相对应年级“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和考试。

      未参加“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的九年级学生(含休学),须参加当年“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相应学科报名和考试,已参加“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并取得成绩的考生,不允许重考。

      具有邯郸市户籍且在省外就读的初中学生,可申请回邯郸市报名参加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在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结束后,由省外转入邯郸市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统一在九年级下学期报名参加考试。省外相关考试成绩邯郸市不予认可。

      具有邯郸市户籍且在省内其他市就读的初中学生,可申请回邯郸市报名参加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也可在就读市参加考试。如在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由省内其他市转入邯郸市的学生,需提供由转出地市级招生考试部门出具的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有效成绩证明。

      四、考生在邯郸市中考报名须具备什么条件? 

      八年级考生报名条件

      1.具有邯郸市户籍,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具备报名资格。

      (1)邯郸市在读八年级学生;

      (2)现在外地就读八年级,拟回邯郸市升学的学生;

      2.无邯郸市户籍,符合以下条件的,具备报名资格。

      符合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它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规定,具有邯郸市学籍的八年级学生。 

      九年级考生报名条件

      1.具有邯郸市户籍,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具备报名资格。

      (1)邯郸市应届九年级毕业生;

      (2)现在外地就读九年级,拟回邯郸市升学的应届毕业生;

      (3)未注册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2.无邯郸市户籍,符合以下条件的,具备报名资格。

      符合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它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规定,具有邯郸市学籍的九年级学生。

      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报名。

      五、考生报名流程是怎样的?

      1.报名资格审核:报名学校将考生信息报辖区学籍主管部门和招生考试部门进行报名资格和优惠加分资格审核。

      2.报名信息填报:

      (1)八年级考生,由学校收集考生身份证,登录邯郸市中考管理平台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录入相关信息。

      (2)九年级考生,由学校登录邯郸市中考管理平台,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和确认。

      (3)往届生和社会考生到户口所在县市区的社会报名点填报和确认。

      3.拍照和信息采集:考生所在学校或报名点为考生拍摄面部照片,通过“三位一体机”采集身份和指纹信息。

      4.考生确认报名信息:报名学校或报名点从邯郸市中考管理平台上下载打印《中考报名确认表》,考生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确认无误后考生本人签字交学校保存。

      5.缴纳报名费:报名信息确认后,八年级考生暂不缴纳报名考务费,待九年级考试报名时按照收费标准统一合并收取全部考试科目报名考务费;九年级考生确认参加高中阶段学校升学的,需缴纳报名考务费;确认不参加高中阶段学校升学的考生,不需要缴纳报名考务费,须提交放弃升学权利书面材料。 

      六、优惠照顾条件是什么?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青年;国家安全部门、公安部门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伤残人民警察子女均加10分。

      2.现役军人子女照顾条件: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军人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军人的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2)在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军人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3)其他现役军人的子女加10分。

      3.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照顾条件:

      (1)在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2)因公牺牲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一至四级残疾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3)其他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加10分。

      4.烈士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5.农村独生子女加10分。

      6.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河北省综合运动会比赛中,获得金、银、铜牌的运动员(包括集体项目主力队员),分别加200分、100分、50分。(本项优惠照顾仅用于市属普通高中录取)。

      7.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同时具备上述几种加分条件的考生,只选择其中最高的一种,不累计加分。

      邯郸中考更多信息请关注河北中考网(www.cnsj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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