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教育局关于启动红色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市直属各学校、幼儿园:
按照《廊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5修编版)中的要求,并与市应急办、大气办沟通,立即作出应急响应:12月20日—21日,市直属学校、幼儿园采取停课措施,停课2天;有住宿生的学校,要合理安排学习和生活,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并提示师生加强防护措施,保证师生身体健康。
各单位要时刻关注市直属学校污染天气工作群和市政府网站,根据天气变化对复课做出及时调整。
本次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河北新闻网)
按照《廊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5修编版)中的要求,并与市应急办、大气办沟通,立即作出应急响应:12月20日—21日,市直属学校、幼儿园采取停课措施,停课2天;有住宿生的学校,要合理安排学习和生活,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并提示师生加强防护措施,保证师生身体健康。…
廊坊市教育局关于启动红色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市直属各学校、幼儿园:
按照《廊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5修编版)中的要求,并与市应急办、大气办沟通,立即作出应急响应:12月20日—21日,市直属学校、幼儿园采取停课措施,停课2天;有住宿生的学校,要合理安排学习和生活,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并提示师生加强防护措施,保证师生身体健康。
各单位要时刻关注市直属学校污染天气工作群和市政府网站,根据天气变化对复课做出及时调整。
本次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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