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家庄市教育局转发《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对民办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将在今年暑假期间开展一次民办培训机构的专项检查。
《通知》指出,此次检查主要从培训机构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取得办学资格;是否伪造、变更、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是否私自增设办学点,从事行政许可业务范围以外的各类教育及培训活动;招生简章和广告发布前是否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是否存在违规发布招生信息、虚假宣传等现;收费标准是否执行物价部门的规定,并张贴公示;校舍、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安全管理制度、应急处置预案是否健全等方面进行检查。
《通知》要求,各县(市)、市教育局作为民办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责任主体,结合实际,对辖区内未经审批非法办学的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走过场,同时做好专项整治情况登记工作,对存在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民办培训机构要进行通报,增加办学情况的透明度,使民办培训机构不断增强自律意识,树立民办教育的良好形象。
市教育局将组成专项检查小组,不定期对各县市、(区)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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