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考三大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公布
来源:石家庄热线 2016-04-19 15:14:14 浏览查看()
从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获悉,为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比例,2016年河北省继续实施面向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三大专项计划,即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并公布了三大专项计划实施区域。
国家专项计划,招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的学生,招生任务由中央部门和地方本科一批招生为主的学校承担。今年国家划定的我省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共46个,其中包括石家庄市赞皇县、灵寿县、行唐县、平山县。
地方专项计划在我省实施区域为县(含县级市和近两年经国务院批准的县、市改区),招生任务由省属重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少于有关高校年度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
高校专项计划,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招生任务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今年我省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共66个,除实施国家专项计划的46个县(区)外,还增加了20个县。
据了解,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三项条件,包括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于4月25日前,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网上报名。入选高校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均须参加高考,单报志愿、单独录取,在本科一批开始前完成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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