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日前已经结束,报名人数为42.31万人,比2015年增加1.83万人,是连续7年下降以来的首次回升。其中,统考39.22万人,对口类2.66万人,只参加各种单独招生的0.43万人。按是否应届考生统计:应届考生36.93万人,社会考生5.38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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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继续规范高考报名工作
1.采集考生身份证基本信息。所有考生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参加高考报名,考生的基本信息主要从本人身份证中采集,确保了考生基础信息准确、真实、有效。
2.防范准考证照片造假。报名现场照相必须使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配发的专用背景布,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大照片造假的防范力度,从源头上避免舞弊现象的发生。
3.对考生进行诚信教育。报名前,报名点要求考生认真学习《考场规则》、《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涉考条款等各项规定,报名时每名考生首先阅读《致考生的一封公开信》并须签订《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诚信承诺书》。
4.严把报名资格审查关。继续实行审查人员责任制,将考生报名信息与相关历史数据进行核查,把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挡在门外。
5.规范拟享受优惠考生的报名工作。具备加分或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在网上填写相应的考生特征。其中,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参照执行的民族县的少数民族考生,须在户籍地参加高考报名方具备少数民族加分资格。
6.拟申请考试便利的残疾考生须提供残疾证。所有拟申请享受2016年高考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须在网上如实填写本人残疾证号,并在报名现场确认时提供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特别提醒,考生参加专业(专门)考试时,须向考点交验《报考证》。所以,报考艺术、体育、对口招生、院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以及院校各种单独招生等需要进行专业(专门)考试的考生,应向报名地索取本人的《报考证》。
来源: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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