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简章

根据省招生委员会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简章公布如下:一、报名1.报名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且户口在我省的中国公民和符合我省要求的随迁子女,具备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

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简章

    根据省招生委员会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且户口在我省的中国公民和符合我省要求的随迁子女,具备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综合高中的职业班)、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2015年应届及往届毕业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其中,旅游专业要求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

  2.报考类别

  对口招生分10个专业类:旅游类、财经类、农林类、畜牧兽医类、机械类、电子电工类、建筑类、计算机类、医学类、学前教育类。考生应根据自己所学专业选择相应的专业类。

  3.报名安排

  参加2015年我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的考生应在2014年11月20日前持户口本、本人居民身份证、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相关毕业证书(证明),随迁子女还需提供高中段学籍证明、毕业学校出具的连续学习记录证明、家长在经常居住地县级及以上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领取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在公安派出所领取的居住证,到指定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领取招生简章。已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14年11月25日8时至29日17时,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进入“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于11月29日17时前完成网上支付报名费,远程网上报名系统2014年11月29日17时关闭。2014年12月1日至5日考生须持上述有效证件(证明)到指定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照相、采集指纹、报名信息确认等工作。报名信息须本人确认,不得由他人代替。未在网上支付报名费的考生将不能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未进行信息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
 

二、考试

  对口招生考试分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两部分。考试范围及参考用书以河北省教育厅规定为准。

  1.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试卷满分均为120分。

  2.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分专业理论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报考除学前教育类以外其他9类的考生,既要参加专业理论考试,还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其中专业理论240分,专业技能测试150分。专业理论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均同期进行,具体承办院校和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学前教育类的考生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只参加专业理论考试,专业理论390分。专业理论考试与普通高考同期进行。

三、其他

  1.对口招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考试、志愿填报以及录取等工作按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执行。

  2.本简章由报考对口类的考生向报名点索取。

  3.本简章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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