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简章
根据省招生委员会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且户口在我省的中国公民和符合我省要求的随迁子女,具备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综合高中的职业班)、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2015年应届及往届毕业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其中,旅游专业要求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
2.报考类别
对口招生分10个专业类:旅游类、财经类、农林类、畜牧兽医类、机械类、电子电工类、建筑类、计算机类、医学类、学前教育类。考生应根据自己所学专业选择相应的专业类。
3.报名安排
参加2015年我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的考生应在2014年11月20日前持户口本、本人居民身份证、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相关毕业证书(证明),随迁子女还需提供高中段学籍证明、毕业学校出具的连续学习记录证明、家长在经常居住地县级及以上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领取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在公安派出所领取的居住证,到指定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领取招生简章。已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14年11月25日8时至29日17时,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进入“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于11月29日17时前完成网上支付报名费,远程网上报名系统2014年11月29日17时关闭。2014年12月1日至5日考生须持上述有效证件(证明)到指定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照相、采集指纹、报名信息确认等工作。报名信息须本人确认,不得由他人代替。未在网上支付报名费的考生将不能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未进行信息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
二、考试
对口招生考试分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两部分。考试范围及参考用书以河北省教育厅规定为准。
1.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试卷满分均为120分。
2.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分专业理论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报考除学前教育类以外其他9类的考生,既要参加专业理论考试,还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其中专业理论240分,专业技能测试150分。专业理论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均同期进行,具体承办院校和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学前教育类的考生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只参加专业理论考试,专业理论390分。专业理论考试与普通高考同期进行。
三、其他
1.对口招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考试、志愿填报以及录取等工作按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执行。
2.本简章由报考对口类的考生向报名点索取。
3.本简章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文件执行。
评论列表 人参与